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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节(1 / 3)

“她叫张金玲。”

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,高明程抬眼看了高明里一眼。

张金玲就是高明里前世的老婆,两个人孕育了一儿一女,一辈子过的普普通通,既没有轰轰烈烈,也没有吵架斗殴。

其实这种婚姻,也是大部分人的婚姻。

这时,高明程突然产生了一种宿命感。

他不打算劝高明里拒绝,两辈子,大哥仍旧娶了大嫂,他仍旧娶了许多美,而高明万也仍旧娶了王秀秀。

如今,高明里又即将和张金玲订婚。

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缘分了。

高明程如此感慨着,但眼角余光看到高淑芳时,他心猛地一跳,想道:“高明里可以娶张金玲,但高淑芳绝对不能嫁给上辈子的丈夫了!他不配!”

情绪只波动了一瞬,高明程看着高明里,很淡定的说道:“你是家里最小的儿子,妈一向都是替你着想的,我没见过张金玲,但想来她肯定有过人之处。”

“明里,常言道,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,所以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,如果实在不喜欢,那么就自己攒钱去找喜欢的人结婚,你年纪也不大,晚几年结婚也是可以的。”

高明里眉头紧皱。

本来他并不着急结婚,甚至还想晚一点再说。

但听到他二哥这么说,他心底就有一股逆反心理。

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?

几个哥哥都结婚了,大哥和二哥都有孩子了,没准三哥也快了,那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?

高明程想买照相机

张金玲和高远见,是有那么点亲戚关系的,张金玲的奶奶就是高家村大房一脉的人,从辈分上算,是有关系,但从血缘上算,关系也不深。

这次罗小华找人给高明里说亲,就有好几个人选,但最终罗小华看中张金玲了。

张金玲是家里的长姐,下面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,家里家外,都是一把好手,为人最是勤快。

但张金玲也有一些缺点,那就是她的皮肤偏黑,并且嘴唇比较大,有种外翻的感觉,嘴边还有一颗显眼的痣。

这些小缺点,就显得张金玲的外貌格外的普通。

如果高明里没有对邓婉婉动心过,那么他对于张金玲的外貌,就不会那么的挑剔。

但现在把张金玲跟邓婉婉一比较,高明里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。

这一日,是厂里放假的日子,他借了许多美的自行车,独自骑车回到高家村,然后被罗小华带着去了张金玲的家,商量着订婚的事情。

张金玲的家坐落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,整个小山丘都是他们家分到的山地,所以将之围了起来,在里面养了不少的鸡,家里有卖小鸡仔和鸡蛋的收入,日子过得还行。

并且因为张金玲为人勤劳,孵小鸡和养鸡的活,她都会。

张金玲中等身材,她安静的坐在那里,脸上微带害羞之色。

如果仔细看,就知道,张家人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大嘴,并且以后张金玲和高明里生育的孩子,也遗传了这样的大嘴。

张金玲安静,高明里也安静,似他这般不会来事的小伙子,也是运气好,生在这个时代,如果再过二十年,你若是不会来事,不会讨姑娘欢心,那就准备好打光棍吧!

罗小华和张金玲的父母谈的高兴,双方说说笑笑间,就把彩礼钱和要买多少东西的事情都商定好了。

至于婚期,定在六月八号。

现在已经是五月了,所以很快就要迎来婚期了,那么婚礼要用的种种物品,就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。

罗小华当场给了彩礼,张家人则会拿这钱去找木匠定木箱,到时候会陪送一对木箱,两床被子,一个橱柜、一个脸盆架,一个脸盆,以及一个暖瓶。

这些就是张金玲的嫁妆了,至于压箱底钱,就得看张金玲的父母愿意给多少了。

事情谈的顺利,高明里从头到尾都没说几句话,纯粹是来当摆设品的。

不过张金玲的父母对他也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
因为高远见有蒸酒的手艺,一年下来,是有不少进账的,而高明里呢,又是制糖厂的正式工,这可是正经的工人啊!

这会儿,工人的身份还是很吃香的。

但很快,随着国内经济市场的变化,很多工人都要下岗了。

谈妥了婚礼上的事情,张金玲的妈妈说道:“小华,你家在村里是不缺房子,有房子住,但是明里在县里做事,肯定是住在县里的。他现在借住在他二哥家里,倒也没问题。只是,总不能一辈子借住吧?”

罗小华也想到这点了,其实她心底是不希望高明里住在高明程的家里,就是怕高明里会跟高淑芳一样,到时候站在高明程那边,那自己就白生了一个儿子了。

于是她说道:“肯定是要买房的,但暂时买不了。亲家,我跟你说实话,现在家里的钱只够彩礼和办酒席,但再等一年,肯定就有钱买房了。”

她说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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